公务员面试礼仪不可触碰的“雷区
引经据典”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是一个“褒义”的词语。虽然“引经据典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代表了人的一种语言能力,说明所引用的这些“典故”是引用者知道的,见过的。即便是生搬硬套,也比那些腹中空空的面试者要强。但并不是所有场合都适合“引经据典”。在公务员面试中就不太适合这样做。
首先,引用的典故多见于文学作品、诗词歌赋,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能够说明一个人有一定的文学修养,却不是衡量一个人表达水平以及工作能力的标准。因此,过多地使用文学典故,不但会削弱考生对于事件、问题的陈述和分析,甚至会给考官造成虚有其表、纸上谈兵的印象。
其次,育才教育专家发现有个别面试的考生,特别喜欢在公务员面试时引用典故,却少有人能像“文学大师”那样在收放自如,很容易使考官产生刻意或做作的感觉,反而无法得到好的成绩。
育才教育专家建议,在公务员面试中,提倡使用朴质、谦虚的语言,需要举例说明的时候,稍作修饰、直接陈述即可。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,公务员的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,考试选拔的未来的公务员,自然需要脚踏实地、虚心学习的年轻人。语言上辞藻华丽、夸夸奇谈,只能说明这个人浮躁虚荣,缺乏服务基层、踏实上进的性格特点,自然也就很难赢得考官的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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